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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党的基层组织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03 来源:28365365手机登录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我市党的基层组织活动纪实、报备、检查、监督问责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质量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
  长期以来,我市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此基础上创新了“农村党员活动日”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三亮三评”活动、“四联两聚”活动等载体,这些制度和载体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开展好这些基层组织活动应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活化方式,丰富内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活动质量,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二、严格报备报告
  每年年初,每个党支部和党小组要研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实施中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并及时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前,要将活动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内容严格把关,可视情况安排人员到场指导;活动结束后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年底前,每个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全面总结全年活动落实情况,书面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上一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党支部和党小组上报的档案资料。
  三、实施纪实管理
  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要将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活动议题、活动程序、参加人员的表态发言等作为必备要素,如实记录。市委组织部统一规范活动记录本的记录内容和形式,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可添加内容,印发到每个党支部、党小组。每个党支部、党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如实记录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健全相关档案,以备查考。
  四、加强督导检查
  采取随机抽查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记录本、基层党委档案材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发观问题,责令整改。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查所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
  五、强化监督问责
  要把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评议,切实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不按规定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活动质量不高,没有记录或者记录不规范,瞒报虚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形严重、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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