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一、项目名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
三、报送材料(条件):
1、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书;
3、被占用工程的管理单位编制提出的占用补偿方案;
4、法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被占用单位的初步意见;
6、其它有关资料。
四、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五、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见流程图)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审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主办科室:市水利局三楼农村水利科 电话:62299225
市水利局中心窗口电话:61387660